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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一願望因中國產品日益受歡迎而受阻,由於不公平的定價策略,中國產品獲得了不斷增加的市場份額,但犧牲了歐盟工業的利益。 歐盟委員會指出,在評估低價利潤和低價銷售利潤時,使用了相關國家向歐盟出口的型號作為比較參考。 從出口廠商的出口銷量與歐盟產業的銷量對比來看,自然可以看出,歐盟產業並沒有銷售所有的出口車型。 在本案中,抽樣的中國出口生產商的匹配率約為70%,委員會認為這足以對出口車型與聯盟工業銷售的車型進行全面、公平的比較。 因此,很明顯,中國政府存在於整個光纜價值鏈中,這可能會對不反映市場力量的價格產生影響。 台北會計師 由於使用上述設備,生產光纖電纜原材料(尤其是鍺和四氯化鍺)的部門受到政府乾預。 申訴人在申訴中提供了證據,證明中國的光纖光纜製造商屬於激勵性行業,因此可以合理地得出結論,向光纖光纜生產原材料製造商提供的補貼最終使光纖製造商受益。 如果光纖電纜製造商進行垂直整合,那麼它們將直接受益;如果這些補貼導致中國國內市場的投入價格低於其他情況,則它們將間接受益。
由於所有抽樣出口生產商均位於中國工業區,委員會認為為也在工業區進行的交易設定基準是適當的。 2013年工業用地價格取自台灣經濟部工業局網站(128)。 往年的價格是根據國際貨幣基金組織公佈的通貨膨脹率和台灣人均GDP的發展情況進行調整的,按現價計算,以美元表示。 委員會發現,抽樣群體之一的公司受益於個人電費報銷/調整,因為這些公司可以參與“市場化電力交易”試點計劃。 相關公司收到了退款/調整,因為他們提前向發電廠傳達了能源需求。 部分抽樣企業的工業大用戶購電價格執行省級官方確定的電價水平。 公司設立 正如委員會在之前的調查中已經確定的那樣 (117),以官方確定的價格提供電力並沒有具體的好處。 抽樣群體中的企業之一是《關於2019年、2020年高新技術企業專項政策和大力支持民營經濟持續健康發展的聯合意見》(民發〔2018〕33號第二條) (1))土地使用稅減徵60%。 委員會規定,抽樣企業“在與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相關的研究開發過程中發生的研究開發費用,有權加計扣除”。 樣本企業發行的債券信用評級報告並未反映企業的實際財務狀況就說明了這一點。
有關歐盟內部補貼的指控並不影響委員會支持啟動當前程序的評估,因為這些補貼不屬於為此目的審查的因素之列。 (148) 調查小組報告,泰國 - 對來自波蘭的鐵或非合金鋼角鋼、型材和型鋼以及 H 型鋼的反傾銷稅,WT/DS122/R,7.245-7.256。 (142)調查委員會報告,中國——對歐盟X射線安全檢查設備的最終反傾銷稅,WT/DS425/R,7.67。 (127) 參見玻璃纖維織物、有機塗層鋼製品和太陽能電池板。 會計師事務所 (124) 《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重大扭曲市場防禦調查委員會工作人員工作文件》,2017 年 12 月 20 日,社署(2017) 483 Final/2。 (123) 《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重大扭曲市場防禦調查委員會工作文件》,2017 年 12 月 20 日,社署(2017) 483 Final/2。 (121) 參見玻璃纖維織物、有機塗層鋼製品和太陽能電池板的案例。
中國政府聲稱,委員會並未證明相關財政支持將使受益人處於比沒有捐款的情況更好的境地。 在正常市場條件下,信貸額度必須支付所謂的“管理費”或“可用費”,以補償銀行因開設信貸額度而產生的成本和風險,此外,“續展費” ” 每年收取一次,作為信用額度更新的補償。 然而,委員會發現樣本中的兩組公司都受益於免費信貸額度。 因此,根據基本規定第 6 條 d) 點的含義,兩組公司都獲得了經濟優勢。 關於市場扭曲和缺乏有效信用評級的事實陳述也適用於以外幣計價的貸款,因為這些貸款是由同一家中國金融機構提供的。 會計師事務所 因此,如上所述,委員會在調查期間根據以適當貨幣發行的 BB 級公司債券確定了適當的參考值。 由於陳述(232)至(239)中提出的適用於所有中國銀行的規範框架具有法律約束力,正如陳述(248)和(249)中所確認的那樣,它不能被視為純粹的政府激勵或指導方針。 委員會已經在敘述中 (239) 確定了 40該決定指示所有金融機構僅向鼓勵類項目提供信貸支持,儘管該決定第十七條還要求銀行尊重貸款原則。
委員會發現,抽樣出口生產商集團內的公司在調查期間被歸類為高科技公司,因此繳納了15%或12.5%的降低企業稅率。 2006年中國高新技術出口產品第16號根據國家科技部關於公佈目錄的通知,“列入2006年文本版出口目錄的產品,可享受國家高新技術產品出口優惠政策” 工商登記 ”。 中國高新技術出口目錄特別提到了光纖、光纖通信傳輸設備和光纜(108)。 可轉換公司債券是混合債務工具,具有債券的一些特徵(例如利息支付),同時提供在一定條件下將投資金額轉換為股票的可能性。 委員會發現,兩家抽樣公司的可轉換債券中只有極少部分被轉換為股票。
在報告中包含的招標程序中,歐盟製造商在所考慮的時期內提出報價,委員會分析了有具體證據表明中國參與的招標程序。 分析的投標涵蓋調查期間抽樣的聯盟生產商銷售額的 45% 和聯盟總消費的 14%。 根據現有信息,委員會根據基本規定的規定,分別審查了個別補貼和補貼方案,計算了樣本企業的可反補貼補貼金額,然後將這些金額相加,確定每個企業的反補貼金額。 為了計算如下所示的補貼總額,委員會首先計算補貼百分比,即補貼金額占公司總營業額的比例。 通過計算以此方式獲得的百分比值,他確定了涉案產品向被調查聯盟出口的補貼。 委員會隨後在調查期間計算了相關產品出口到歐盟的每噸補貼金額,然後將差異表示為相同出口每噸價值的百分比,包括成本、保險和運費(CIF值)。 與技術、創新和發展相關的補貼 - 包括與基本規定 (184) - (191) - 第 3(1)(a)(i) 條中所述的研發項目相關的補貼。 第3條第2款被認為是從有關產品生產者的角度來看的支持,它是通過中國政府以補貼的形式轉移的形式實現的。 正如敘述(183)中提到的,這些金額中的大部分在抽樣出口生產商的賬簿中記錄為政府補貼。 應委員會要求,中國政府提交了雲南省政府發布的有關鍺行業的政府計劃和通知。
因此,它認為無風險利率值增加相對利差作為適當的代理,反映了樣本中的出口生產商等 BB 級公司的較高風險。 CCCME 回應稱,投訴人有責任支持其主張並提供有關進口數據的證據,並且市場情報數據(CRU)適用於光纖而不是光纜。 此外,中國政府和機電產品進出口商會還指出,投訴並未顯示出損害,因為聯盟工業增加了產量,並且由於產能略有減少,聯盟工業無法完全滿足歐洲新增產能帶來的需求。 公司登記 銷量也有所增加,而聯盟行業的市場份額幾乎達到80%,盈利能力沒有遵循明顯的趨勢,也沒有受到損害。 對此,申訴人提出,歐盟消費的增長有利於中國進口,剩餘的市場份額與損害評估無關,中國生產商中標的影響將在一段時間後顯現。 機電商會回復稱,消費、生產和產能數據顯示,聯盟工業在擴大業務的同時,能夠滿足聯盟消費增長帶來的大部分需求增長。
正如敘述(417)中所解釋的,委員會認為,考慮到債券不能發行,以債券形式提供的優惠融資被認為具有《基本條例》第4 條第(2)款(a)項含義內的獨特性質。 未經政府主管部門批准,中國《證券法》(2014年文本)規定,債券發行必須符合國家產業政策。 正如序言(131)中已經提到的,光纖電纜行業被列為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下的刺激型經濟行業。 因此,委員會重申其結論,對於光纖光纜行業,國家將要求所有在中國境內經營的金融機構(包括私營金融機構)遵守《基本法》第三條第(一)款(一)項的規定。 根據其案件第一條,委託或指示其按照政府政策向光纜經濟部門提供優惠利率貸款。 台北會計師 鑑於某些行業的公司在特殊條件下獲得土地,委員會指出,地方當局在製定價格時還應考慮政府的產業政策,如前文所述(538)。 在本次產業政策中,光纖電纜產業被列入鼓勵類經濟產業(122個)。 另外,國務院令第40號根據其決定,國家當局在獲取土地時會考慮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和產業政策。 因此,委員會得出結論認為,中國政府對合作國有銀行在光纜行業信貸政策和風險評估方面的活動實施了實質性控制。 委員會根據有關受刺激經濟部門的現有政府文件(例如計劃和法規)對支持系統的獨特性進行評估。
中國機電商會指出,不再限制中國優質光纜的供應將最有利於歐盟的數字化議程和5G轉型。 根據基本條例第31條,委員會審查了儘管發現了損害性援助,但是否可以明確指出本案中採取的措施不符合歐盟的利益。 聯盟利益的確定是基於對所涉及的所有不同利益的評估,包括聯盟工業、進口商、用戶和其他相關經濟參與者的利益。 會計事務所 基於上述情況,委員會在程序的現階段得出結論,聯盟產業遭受了基本條例第 8(4) 條含義內的實質性損害。 如下所述,委員會並沒有忽視專屬市場,而是識別了它並審查了它隨時間的演變。
對此,儘管證監會同意各國債券市場均受到監管,且企業發行債券須滿足的標準大多屬於財務性質,但不同意中國政府關於發行可轉債是為了滿足金融性質的要求。 首先,委員會重申其立場,即光纖電纜行業應被視為受刺激的經濟行業。 其次,證監會認為,《中國證券法》(2014年文本)和《上市公司證券發行管理辦法》(特別適用於可轉換債券)文本規定,可轉換公司債券的發行必須在按照國家的產業政策,他說得很清楚。 最後,委員會在陳述中發現(414),無論發行人的風險狀況如何,金融機構都接受以極低的回報率投資可轉換債券,為抽樣的出口生產商提供了優勢。 事實上,購買如此低名義利率的可轉換公司債券的財務優勢“特別”受到中國政府為鼓勵行業(例如光纖電纜行業)建立的監管框架的限制。 如說明(218)所述,向樣本企業提供貸款的其他國有金融機構均未對個人調查問卷作出答复。 合格會計師 中國政府提供了一些銀行股權結構的部分信息,但沒有提供其管理結構、風險評估等信息,也沒有提供針對光纜行業的具體貸款示例。 基於所有這些,委員會得出的結論是,中國政府制定了向鼓勵類經濟部門提供貸款的規範框架,中國政府任命的銀行經理和監管人員以及可能承擔責任的銀行管理者和監管人員有義務遵守該框架。 對於樣本中的出口製造商來說,這一規範框架沒有給銀行管理者和監管者留下遵循該框架的迴旋餘地,從而使銀行管理層處於依賴地位。 因此,在合作國有銀行向光纜行業提供信貸的所有情況下,中國政府依靠監管框架對銀行的活動進行有意義的控制。 如序言(232)至(238)所示,一些專門針對該行業企業的法律文件指示金融機構向光纜行業提供優惠貸款。
長飛公司還稱,該集團的五家出口生產商分別位於湖北、廣東、四川、江蘇省以及上海市,因此通過將長飛公司納入樣本,證監會將能夠獲得更多省份的補貼計劃信息。 訴訟開始後,中國政府和中國機電產品進出口商會辯稱,申訴人錯誤地忽視了歐盟光纜行業獲得與中國非常相似的補貼的事實,並且歐盟委員會不應採用雙重標準。 中國政府不同意,認為歐盟委員會通過調查所謂的中國補貼扭曲了市場,損害了非歐盟競爭對手的利益。 台北會計師 這種做法將導致保護主義措施,最終阻礙國際貿易和發展。 委員會發現,中國政府對此類計劃、計劃和建議的存在沒有異議,只是質疑它們對光纜行業的約束力。 委員會還指出,申訴人提供的證據表明,多份政府文件提到了“光纖”,《中國製造2025》戰略也提到了“光纖網絡”。 中國政府沒有提供任何證據表明這些聲明不適用於相關產品。
此外,這些補貼不符合基本規定第4條第(2)款(b)項規定的非唯一性要求,因為獲得權利的條件和實際授予權利的選擇標準不透明、不客觀並且不會自動強制執行。 此類補貼包括器械補貼、專利資金、科技資金和獎勵、企業發展資金、出口促進資金、產業提質增效補貼、結算貿易支持資金、外貿貿易發展資金等。 委員會堅持認為,在審查所稱通過優惠貸款提供援助是否以及在何種程度上已經發生時,必須部分依賴現有事實。 根據基本法規第 27 條第(2)款,委員會與所有已知的相關出口生產商和相關國家當局就樣本的選擇進行了談判。 雖然成員國海關當局必須出示該發票才能對進口產品應用單獨的反補貼稅率,但海關當局不能僅考慮這一因素。 根據《基本條例》第十五條第一項第三款的規定,最終反補貼稅的數額不得超過既定的反補貼補貼數額。 Connect Com還指出,措施的出台將對行業產生不利影響,因為中國進口商將無法再提交有吸引力的投標。 結果,招標程序的價格水平將會上升,這將對國家預算產生負面影響。 鑑於投資回報率如此迅速下降,如果情況得不到改善,樣本製造商未來籌集資金的能力顯然面臨風險。 委員會發現,上述價值的大小與沒有中國進口補貼的時期的傳統利潤水平一致,根據表10.bis的分析,傳統利潤水平約為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