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政府聲稱,委員會並未證明相關財政支持將使受益人處於比沒有捐款的情況更好的境地。 在正常市場條件下,信貸額度必須支付所謂的“管理費”或“可用費”,以補償銀行因開設信貸額度而產生的成本和風險,此外,“續展費” ” 每年收取一次,作為信用額度更新的補償。 然而,委員會發現樣本中的兩組公司都受益於免費信貸額度。 因此,根據基本規定第 6 條 d) 點的含義,兩組公司都獲得了經濟優勢。 關於市場扭曲和缺乏有效信用評級的事實陳述也適用於以外幣計價的貸款,因為這些貸款是由同一家中國金融機構提供的。 會計 因此,如上所述,委員會在調查期間根據以適當貨幣發行的 BB 級公司債券確定了適當的參考值。 由於陳述(232)至(239)中提出的適用於所有中國銀行的規範框架具有法律約束力,正如陳述(248)和(249)中所確認的那樣,它不能被視為純粹的政府激勵或指導方針。 委員會已經在敘述中 (239) 確定了 40該決定指示所有金融機構僅向鼓勵類項目提供信貸支持,儘管該決定第十七條還要求銀行尊重貸款原則。 委員會將比較結果表示為調查期間抽樣歐盟生產商營業額的百分比。 兩家抽樣出口生產商的加權平均削價幅度分別為 30.0% 和 33.2%,總體削價幅度為 31.5%。 正如陳述(673)中所述,對投標的分析表明,價格削減在投標層面也很普遍。 在對有關各方的最終披露的評論中,機電商會聲稱,聯盟工業的市場份額實際上更大,而中國進口的市場份額更小。 會計 對此,機電商會進一步聲稱,市場數據應以光纖公里數而非電纜公里數來定義,這一做法將導致中國進口產品的市場份額下降。 CCCME 提出,數家歐盟生產商與中國光纜生產商存在關聯,並要求歐盟委員會在損害分析中單獨分析這些進口產品。 中國政府聲稱,第 forty 條該決定不具有約束力或法律約束力,而只是一份指導性文件。 此外,根據中國政府的規定,第40條《決定》第五條提到“加強寬帶通信等信息基礎設施建設”,顯然只涉及基礎設施建設,並不涉及光纖等電纜。 因此,中國政府認為該文件不能支持或鼓勵光纜行業。 CCME 在其關於啟動序言(5)中提到的程序的意見書中表示,歐盟(和全球)市場上光纖光纜銷量的下降與全球疫情有明顯的相關性,這種情況不應被用來採取不合理的市場保護措施。 公司登記 關於該提案,委員會指出,要求各方在調查期間提交的數據按季度細分提供,以便評估 Covid-19 大流行對調查期間的任何潛在影響。 調查發現,Covid-19大流行僅對經濟部門產生非常有限和暫時的影響(見說明(599)和(729)),並沒有阻止歐盟消費在一定程度的增長期間大幅增長。 2018年,中國政府發布了《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關於積極推進電力交易市場化、進一步完善交易機制的通知》(發改運行2018年第1027號)。 委員會發現,就抽樣公司而言,簽發日期通常是供應商的付款截止日期或之前,在某些情況下甚至是付款截止日期之後幾天。 委員會確定樣本中公司的銀行承兌匯票的有效期為發票付款截止日期後3至12個月。 對此,委員會澄清說,其結論是基於管理費和續展費的適用以及公開數據的適當參考值。 在陳述中(349),委員會參考了以往反補貼案件的調查結果以及匯豐銀行和巴克萊銀行這兩家大型國際銀行的做法(84),以確定適當的參考值。 合格會計師 根據現有信息,委員會估計使用 1.5% 的管理費和 1.25% 的續展費參考值是合理的。 委員會不同意FTT集團的聲明,根據該聲明,適用的費用只是銀行管理成本,與開設或更新信貸額度相關的風險無關。 商業信用額度實際上與個人信用卡類似,銀行總是收取與信用卡的使用和指定金額的可用性相關的費用。 原則上,開辦新授信額度或續展現有授信額度時,必須統一繳納管理費和續展費。 利益相關方最終披露後,中國政府不同意使用非中國大陸基準,導致效益計算不符合《基本規定》第6條(d)款和《SCM》第14條(d)款協議。 中國政府進一步聲稱,通過競爭和談判確定價格可確保價格不被扭曲,而是反映公平的市場價格。 《上市公司證券發行管理辦法》第十六條規定:“可轉換公司債券的利率由發行公司與主要秘書協商確定,但利率應當符合國家有關規定。 會計事務所 根據《證券法》(2014年版)第十六條第(五)款規定,“公司債券的名義利率不得超過國務院確定的名義利率”。 此外,適用於所有債券的《公司債券管理條例》第十八條進一步規定:“公司債券的發行利率不得超過銀行向私人支付固定利率債券的參考利率”。 第三,應使用樣本製造商所在省份的修正指數,而不是台灣的修正指數。 最後,該方要求歐盟委員會提供實質性統計數據,並解釋基準的計算細節或用於計​​算的完整數據集。 委員會認為,該計劃屬於《基本條例》第 3(1)(a)(ii) 條的範圍。 第 3 條第(2)款構成援助,因為中國政府以稅收減免的形式提供財政捐助,相關公司通過這種捐助獲得經濟優勢。 台北的會計師 2018年中國債券市場洞察,銀行間債券市場上市債券佔債券交易總量的88%。 根據同一項研究,大多數投資者是機構投資者,包括金融機構。 商業銀行佔投資者的 57%,開發銀行佔 3% (103)。 因此,購買公司債券的投資者主要是中資銀行,包括國有銀行。 彭博社的“2021根據他出版的《中國債券市場年度概覽》,大多數投資者都是機構投資者,包括金融機構。 因此,為樣本中每個出口生產商計算的補貼金額很可能低於出口信用保險給予出口生產商的利益。 申訴人認為,委員會應自動將為一個出口生產商確定的最高稅率適用於另一出口生產商。 在相關方最終披露後,中天集團聲稱,銀行承兌匯票並不是唯一的,中國幾乎所有經濟運營商都廣泛使用銀行承兌匯票,因此並不局限於光纜行業或中天集團。 中國政府反對將AA級和BB級債券之間的相對差額作為溢價計入央行利率。 中國政府表示,相對利差的使用進一步扭曲了BB級中國企業在市場上獲得“類似商業信貸”的利率參考值的計算,因為公佈的參考利率中國央行在相關年份的利率遠高於美國的基準利率。 台北的會計師 此外,中國政府聲稱,根據公開信息,BB級的歐盟光纜生產商發行債券的利率遠低於中國生產商的利率。 在相關金融機構沒有提供相反的具體信息的情況下,委員會基於與第 1 點相同的考慮,根據正式跡象,還確定了中國政府的所有權角色和控制權。 中國政府還指出,申訴人未能​​提供有關各種補貼的優勢和獨特性的證據。 委員會認為,申訴人在其所能掌握的範圍內提供了充分的證據來證明其優勢和獨特性。 然而,委員會審查了申訴中提供的信息,並對《證據充分性備忘錄》中包含的所有實質性要素做出了自己的評估,該備忘錄在程序啟動後以公開文件形式發布。 中國政府在程序啟動後重申了其評論,但沒有提交任何進一步的證據。 2017 年至 2019 年間,歐盟行業的全職就業人數增加了 18%。 在研究期間,這一增長之後又下降了 four 公司登記 個百分點。 CCCME在對最終利益相關者披露的評論中表示,在分析歐盟行業整體市場狀況時,不能忽視專屬市場。 根據基本法規第9(1)條,與涉嫌補貼產品的中國出口商或進口商有關聯的生產商和/或本身就是該產品的進口商的生產商可以被排除在歐盟產業之外。 第 9(2) 條規定了製造商何時被視為與出口商或進口商有關聯。 因此,它認為無風險利率值增加相對利差作為適當的代理,反映了樣本中的出口生產商等 BB 級公司的較高風險。 CCCME 回應稱,投訴人有責任支持其主張並提供有關進口數據的證據,並且市場情報數據(CRU)適用於光纖而不是光纜。 此外,中國政府和機電產品進出口商會還指出,投訴並未顯示出損害,因為聯盟工業增加了產量,並且由於產能略有減少,聯盟工業無法完全滿足歐洲新增產能帶來的需求。 會計服務 銷量也有所增加,而聯盟行業的市場份額幾乎達到80%,盈利能力沒有遵循明顯的趨勢,也沒有受到損害。 對此,申訴人提出,歐盟消費的增長有利於中國進口,剩餘的市場份額與損害評估無關,中國生產商中標的影響將在一段時間後顯現。 機電商會回復稱,消費、生產和產能數據顯示,聯盟工業在擴大業務的同時,能夠滿足聯盟消費增長帶來的大部分需求增長。 儘管該通知旨在增加電力市場的直接交易數量,但它特別提到了某些經濟部門,包括光纖電纜等高科技部門,這些部門受到電力市場自由化的支持。 第十二條第(二)項規定“支持高新技術產業、互聯網和大數據產業、高技術製造業等高附加值新興產業,以及具有特定優勢和特色、利用高新技術的企業”。 避免電壓限制和能源消耗的技術不受限制地參與交易”。 此外,根據《關於實施出口信用保險科技促貿戰略的通知》(109號),中國信保要加大對高新技術產品、重點經濟領域和產品的支持力度。 公司登記 包括“信息和通信產品”——加強對出口的總體支持。 經營活動應重點關注光纖光纜等列入國家高新技術出口目錄的高新技術產業,在風險承保程序、限額審批、理賠處理速度等方面提供全面支持。 關於保費的靈活性,您必須在信用保險公司規定的波動範圍內為產品提供最高的保費折扣。 正如敘述(86)和(118)中提到的,光纖電纜行業屬於更一般的“信息行業”類別。 正如序言(399)所解釋的,根據《中國證券法》(2014年文本)和《可轉換公司債券特別適用》《上市公司發行證券管理辦法》,可轉換公司債券的發行必須符合國家行業規定。 證監會在復述(400)中認為,“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的表述是指該投資項目屬於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中的“鼓勵類”,其中也包括光纖光纜經濟領域。 此外,部分補貼是根據出口績效按照第4條第(4)款(a)項的規定發放的。 在相關方最終披露後,中國政府辯稱,它已向委員會提交了所有必要的信息,並且由於中國信保沒有向光纜行業提供具體補貼,因此所要求的信息與目前的調查無關。 對此,雖然委員會一致認為避免雙重徵稅是國際上通行的稅收慣例,但《證券法》第26條第(2)款第四節題為“稅收優惠”的規定。 本章的一部分,規定了一些免除一般稅收規則的稅收優惠待遇。 台北 此外,正如序言(491)中所解釋的,《公司稅法》第25條——即第四條,題為“稅收優惠政策”。 該章的引言規定,“國家對參與國家重點支持和鼓勵發展的經濟行業或者項目的企業,給予企業所得稅優惠”。 第26條第(2)款進一步規定,豁免適用於“符合條件的境內企業”之間的資本投資所得,這似乎將其範圍僅限於某些境內企業。 因此,委員會認為,這種稅收優惠政策僅限於國家特別支持和鼓勵的某些經濟部門,例如光纜經濟部門,因此根據基本法第4條第(2)款(a)項的規定,監管被認為是獨一無二的。 因此,委員會在陳述(493)和(494)中確認了其結論,即該計劃符合反補貼援助的資格。 在相關各方最終披露後,中國政府聲稱“十三五”規劃中並未提及光纜,而歐盟委員會只是假設光纜屬於“信息網絡”範疇。 然而,這些指標的演變與消費的增長並不相符,事實上,如果聯盟工業能夠充分利用市場的增長,這些指標還會增加更多。 儘管銷量有所增加,但在不斷增長的市場中,聯盟行業的市場份額卻下降了10.8個百分點(從64.3%下降至53.5%)。 這種現象與中國出口造成的價格壓力有關,但在所考慮的時期內,中國出口卻伴隨著價格的大幅下降,或者至少是價格侵蝕。 在利益相關方最終披露後,中國政府聲稱,由於中國的土地市場是自由市場,因此提供土地使用權並沒有使樣本公司受益。 委員會認為,樣本公司降低的電價以及通過直接供電合同或其他方式參與“市場化電力交易”而產生的退款/調整屬於《電價法》第3條第1款的規定。 第 3 條第(2)款構成援助,因為中國政府(即網絡運營商)以收入減免的形式提供財政捐助,這為相關公司帶來了經濟優勢。 台北會計事務所 基於上述考慮,委員會認定,所有向兩個抽樣合作出口生產者團體提供融資的中國國有金融機構均符合基本條例第2(b)條——第3(1)條的含義。 該集團的一家出口製造商在向母公司提供代理研發服務的協議框架內從其母公司獲得了一定數額的資金。 然而,歐盟委員會在遠程核查過程中發現,中國政府給予的補貼最終以研發服務費的形式支付給出口生產商。 而且,協議條款規定,研發成果,包括與這些服務相關的所有知識產權,均屬於雙方,申請權屬於實施研發項目的公司,即出口製造商。 因此,據此,委員會認為以研發獎勵形式提供的金額完全是中國政府向出口生產商提供的補貼。 與該集團相關的供應商還獲得了用於實施研發項目的大量資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