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正確執行反補貼稅,對“所有其他公司”徵收的反傾銷稅不僅適用於不合作的出口生產商,也適用於在調查期間未向歐盟出口的生產商。 最後,歐盟製造商的生存對於歐盟的數字主權至關重要。 該黨關注電信網絡、質量差異、供應短缺、聯盟工業無力或不願意供應市場、價格差異、進口商的盈利能力、壟斷或寡頭壟斷的風險以及創新和部署的激勵他沒有提供證據支持他的主張,因此不予受理。 兩家進口商在答複調查問卷時提供了完整信息,另外三家進口商無法提供有關其與涉案產品相關的利潤在調查期間如何發展的準確信息。 會計師 在這方面,委員會收集了有關期間進行的招標的詳細信息。 委員會已核實並分析了該信息,該信息屬於高度機密,因此不能與利益相關方共享。 三個抽樣的歐盟生產商報告稱,他們在調查期間總共直接參與了 500 多起招標。 其中一家合作的獨立進口商每年僅在德國市場就參與 150-200 次招標。 上述數據表明歐盟經濟部門的價格大幅下降,類似於敘述(613)中提到的與中國出口相關的價格下降。 本次反補貼調查和序言(4)中提到的單獨反傾銷調查的調查期限和考慮的期限相同。 《基本條例》第29 條(以及《補貼與反補貼措施協定》第12 條第(4)款)允許在披露數據將為競爭對手提供顯著競爭優勢或嚴重損害競爭對手的情況下保護機密信息。 提供信息的人或從該人那裡獲得信息的人的狀態。 委員會認為,可供利害關係方檢查的投訴和調查問卷答复的公開版本包含所有重要證據和機密信息的非機密摘要,以便利害關係方可以在訴訟過程中行使為自己辯護的權利。 會計服務 委員會提醒,《基本條例》第 29 條允許在以下情況下保護機密信息:披露數據將為競爭對手提供顯著的競爭優勢,或者會嚴重惡化提供信息者或信息提供者的地位。 因此,中國政府的這一主張遭到了歐盟委員會的駁回。 (100) 由於缺乏可轉換公司債券的專門數據,委員會使用了公司債券(包括可轉換公司債券)的現有數據。 有進口商指出,隨著光纖和5G網絡的部署,光纖電纜的需求增加,預計將繼續增加。 他們認為,需求的增加,加上潛在的市場保護措施,可能會造成市場進一步短缺,並導致光纖和 5G 網絡擴張的延遲。 五家獨立進口商在截止日期內提交了抽樣表格,其中四家提交了完整的調查問卷。 在對原產於中國的光纜發起反補貼調查後,有新的進口商出面要求配合本次調查。 在本次調查中,委員會自申請之日起將該進口商列為利害關係方,並在不影響已採取的程序步驟的情況下考慮了為本次調查提交的信息。 在這方面,委員會回顧說,正如說明(668)至(678)中所解釋的那樣,市場主要基於長期供應協議。 登記工商 此外,歐盟工業的盈利能力在整個研究期間都低於利潤目標,這表明歐盟工業在2018年和2019年已經受到損害,正如中國機電產品進出口商會還發現的那樣,傾銷金額大幅增加。 因此,委員會認為機電商會的上述論點並不表明傾銷與損害之間不存在因果關係。 事實上,經證實,涉案產品自中國進口後,部分傷害指標的負向趨勢是在一定時間後才出現的。 包括產量、產能、歐盟市場銷售和就業在內的多項指標都顯示出積極的趨勢。 然而,中國政府沒有配合委員會的要求,將調查問卷轉發給投入供應商,以便委員會獲得有關生產和供應相關原材料的公司的所有權結構的更詳細信息。 因此,由於中國政府在光纜生產所用原材料方面進行了部分合作,委員會沒有收到有關原材料供應商的必要信息。 歐盟委員會在啟動通知中表示,它已臨時選擇了歐盟生產商樣本。 委員會根據調查期間聯盟內同類產品的生產量和銷售量選取樣本。 抽樣的聯盟生產商佔調查期間聯盟產量的 52%,被認為是聯盟行業的代表。 由於沒有收到任何評論,因此委員會確認了該樣本。 中國政府聲稱,從中國進口的產品實際上促進了該行業的技術發展,並鼓勵了歐盟市場的競爭。 工商登記 中國政府認為,歐盟光纖光纜行業如果受到過度保護,只會使其遜色於第三國,因此對該行業進行調查不符合歐盟利益,同時可能導致歐盟光纖光纜行業受到損害。 自調查期間開始,這種侵略行為就一直在侵蝕聯盟工​​業的市場份額,而且在調查期間中國產品還可以以極低的價格(遠低於聯盟工業的生產成本)獲得。 委員會根據聯盟行業可獲得的所有信息確定了這一數字,例如來自九個當事方(即六名投訴人和支持投訴的三家公司)的直接信息以及其他生產商的市場情報。 正如敘述(41)中提到的,對三個聯盟生產商進行了抽樣,佔聯盟同類產品總產量的 52%。 調查顯示,調查期間所有使用銀行承兌匯票的樣本企業僅向銀行提供的承兌服務支付佣金,平均為承兌匯票面值的0.05%。 同時,樣本企業中沒有一家通過銀行承兌匯票以現金延期支付商品和服務的方式承擔融資成本。 因此,證監會認為,被調查公司以銀行承兌匯票的形式獲得融資,而其並未承擔相關費用。 至於銀行承兌匯票的會計處理,它們在發行人(即樣本中的出口製造商)的發票上顯示為對銀行的負債。 FTT Group 表示,開設信貸額度並不構成財務貢獻。 他認為,信用額度僅規定了公司用於獲取營運資金或金融資產的借款限額,並沒有全球公認的信用額度開放標準,也沒有證據表明費用是普遍且普遍的。 會計師 適用,委員會的評估和費用基準以單一銀行(即匯豐銀行)為基礎。 此外,FTT集團辯稱,適用的費用只是銀行管理費用,與開設或更新信貸額度所涉及的風險無關。 中國政府進一步聲稱,委員會在確定適當基準時犯了錯誤。 信貸額度的目的是建立公司可以隨時用於為其當前運營提供資金的借款限額,從而使營運資金融資靈活並在需要時立即可用。 因此,證監會認為,原則上樣本公司的所有短期融資——例如短期貸款、銀行承兌匯票等——均不屬於短期融資。 證監會以統一方式審查中天科技集團,發現該集團發行債券的目的是為了補充公司除其他項目外的營運資金。 委員會在陳述(371)中已經指出,在調查期間使用銀行承兌匯票的抽樣公司只為銀行提供的承兌服務支付佣金,通常為承兌匯票面值的0.05%。 銀行辦理銀行承兌匯票所支付的佣金實際上與銀行提供的融資是分開的,合作的出口生產商不需要為此承擔任何成本。 該費用用於支付銀行因處理銀行承兌匯票而產生的費用。 證監會僅對銀行承兌匯票的融資部分(即相當於短期融資的部分)進行均等化;沒有分析接受委員會是否也包括反補貼支持。 對此,證監會指出,貸款和公司債券是類似的體現債務關係的工具。 公司債券實際上是大型經濟組織用來籌集資金的一種貸款。 貸款和公司債券都有特定期限,並且需要支付(名義)利息。 台北會計師 以貸款形式提供的融資是由金融機構提供的,而通過公司債券提供的融資是由投資者(在大多數情況下也是金融機構)提供的,這一事實從定義的角度來看是無關緊要的。 這兩種工具都用於為業務運營提供融資,並具有相似的補償和還款條款。 在調查過程中,委員會還確定,合作出口生產商之一發行的公司債券的名義利率和用途與類似期限貸款的利率和用途極為相似,因此,從從生產者的角度來看,它們可以被認為是可以互換的。 為了考慮到這些特徵,委員會單獨評估了樣本中每組出口生產商的財務狀況。 最後,委員會單獨計算了每個抽樣的出口生產商群體從以貸款形式提供的優惠融資做法中獲得的收益,並將這種收益歸因於相關產品。 正如序言(426)所解釋的,《證券法》(2014年文本)第十六條和《公司債券管理條例》第十二條規定,公開發行公司債券必須符合國家產業政策。 因此,正如說明(393)和(394)中所解釋的,公司債券的發行目的只能與中國政府鼓勵類行業計劃中規定的目的相同。 機構投資者 — — 主要是商業銀行和開發銀行,如說明 (397) 和 (430) 所示 — — 必須遵循 40決定規定的政治方針。 委員會發現,抽樣的出口生產商之一通過其母公司從國家開發銀行獲得了銀行貸款。 母公司與銀行在所謂的“股東貸款”或“受託人貸款”框架下為出口製造商實施的研發項目簽訂貸款協議,並將貸款金額轉發給出口製造商製造商的合同條款與銀行合同中包含的條款相同。 公司設立 遠程檢查中,該企業解釋稱,國家開發銀行有專項項目資金,只能以貸款形式向國資委直管中央企業提供。 然而,信貸談判是由出口製造商和銀行直接進行的。 此外,貸款協議規定,銀行授權母公司向出口製造商提供“受託人貸款”,用於項目融資。 在相關方最終披露後,中國政府聲稱,委員會未能證明合作的國有銀行進出口銀行是一個公共機構,並且中國政府對進出口銀行行使了實質性控制。 就工業用地而言,租賃期限通常為50年,可以再延長50年。 國家發展改革委關於降低企業用電成本支持復工復產發展及新電價的通知(2020)258號 就該具體計劃而言,FTT 組的確定支持率為 1.05%,ZTT 組的支持率為 0.21%。 就該具體計劃而言,FTT 組的既定支持率為 1.28%,ZTT 組的支持率為 zero 會計.13%。 具體而言,開發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時發生的、未歸類為無形資產併計入當期利潤的研究開發費用,在全額扣除後,再按75%的比例扣除。 此類關鍵政策文件的示例包括以下計劃、項目和其他文件。 在向有關各方進行最終通報後,GOC 認為,委員會不應利用現有事實來彌補投訴中證據不足的問題。 委員會指出,中國政府誤解了委員會在啟動階段的進展情況。 正如序言 (7) 中所解釋的,投訴中包含的證據足以讓委員會根據基本法規第 10 條第(2)款的含義啟動調查。 從邏輯上講,投訴不可能包含中國政府要求的所有必要信息,因為這是委員會在調查期間詳細評估的一部分。 會計服務 此外,委員會根據其掌握的所有信息,包括其以往的做法,審查了有關所稱援助的申訴。 這並不意味著委員會使用了現有事實,而是說它使用了所有現有信息來確認投訴中包含的指控。 進口商表示,他們無法從聯盟工業採購所有光纜,因為聯盟工業無法在規定的時間內供應所需數量。 他們聲稱,2017年和2018年,市場上出現光纜及其主要原材料光纜短缺的情況,當時聯盟工業無法滿足需求,因此不得不尋找其他供應商。 正如序言(399)所解釋的,根據《中國證券法》(2014年文本)和《可轉換公司債券特別適用》《上市公司發行證券管理辦法》,可轉換公司債券的發行必須符合國家行業規定。 證監會在復述(400)中認為,“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的表述是指該投資項目屬於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中的“鼓勵類”,其中也包括光纖光纜經濟領域。 此外,部分補貼是根據出口績效按照第4條第(4)款(a)項的規定發放的。 在相關方最終披露後,中國政府辯稱,它已向委員會提交了所有必要的信息,並且由於中國信保沒有向光纜行業提供具體補貼,因此所要求的信息與目前的調查無關。 對此,雖然委員會一致認為避免雙重徵稅是國際上通行的稅收慣例,但《證券法》第26條第(2)款第四節題為“稅收優惠”的規定。 本章的一部分,規定了一些免除一般稅收規則的稅收優惠待遇。 會計 此外,正如序言(491)中所解釋的,《公司稅法》第25條——即第四條,題為“稅收優惠政策”。 該章的引言規定,“國家對參與國家重點支持和鼓勵發展的經濟行業或者項目的企業,給予企業所得稅優惠”。 第26條第(2)款進一步規定,豁免適用於“符合條件的境內企業”之間的資本投資所得,這似乎將其範圍僅限於某些境內企業。 因此,委員會認為,這種稅收優惠政策僅限於國家特別支持和鼓勵的某些經濟部門,例如光纜經濟部門,因此根據基本法第4條第(2)款(a)項的規定,監管被認為是獨一無二的。 因此,委員會在陳述(493)和(494)中確認了其結論,即該計劃符合反補貼援助的資格。 在相關各方最終披露後,中國政府聲稱“十三五”規劃中並未提及光纜,而歐盟委員會只是假設光纜屬於“信息網絡”範疇。 中國政府聲稱,委員會並未證明相關財政支持將使受益人處於比沒有捐款的情況更好的境地。 在正常市場條件下,信貸額度必須支付所謂的“管理費”或“可用費”,以補償銀行因開設信貸額度而產生的成本和風險,此外,“續展費” ” 每年收取一次,作為信用額度更新的補償。 然而,委員會發現樣本中的兩組公司都受益於免費信貸額度。 因此,根據基本規定第 6 條 d) 點的含義,兩組公司都獲得了經濟優勢。 關於市場扭曲和缺乏有效信用評級的事實陳述也適用於以外幣計價的貸款,因為這些貸款是由同一家中國金融機構提供的。 工商登記 因此,如上所述,委員會在調查期間根據以適當貨幣發行的 BB 級公司債券確定了適當的參考值。 由於陳述(232)至(239)中提出的適用於所有中國銀行的規範框架具有法律約束力,正如陳述(248)和(249)中所確認的那樣,它不能被視為純粹的政府激勵或指導方針。 委員會已經在敘述中 (239) 確定了 40該決定指示所有金融機構僅向鼓勵類項目提供信貸支持,儘管該決定第十七條還要求銀行尊重貸款原則。 專屬市場規模較小且不斷縮小,這證實它不會對歐盟經濟部門的狀況產生重大影響。 委員會還回顧說,帶有連接器的電纜不能被視為有關產品。 在對有關各方的最終披露的評論中,CCCME 重申其主張,即來自聯盟生產商的進口應與來自其他各方的進口分開評估。 CCCME還認為,委員會應披露調查期間歐盟生產商從相關和不相關的中國生產商進口的數量和百分比。 四氯化鍺的原始原料是鍺,是許多高科技產品的重要組成部分。 登記公司 一種用於生產光纖電纜的重要原材料,可提高電纜的折射率並最大限度地減少較長距離的信號損失 (131)。 由於地理條件的限制,雲南地區擁有豐富的鍺資源。 中天科技集團還聲稱,委員會使用的參考值明顯不合適。 首先,應考慮中國各省份在獲得土地使用權時的發展水平,而不是調查期間的發展水平,並與台灣的發展水平進行比較。 其次,台灣近三年GDP是中國大陸的三倍多,2020年比江蘇省高出50%以上。 在缺乏這些信息的情況下,委員會認為從該調查領域的角度來看,它沒有收到具有根本重要性的信息。 “十三五”規劃第四章“發展理念”將“信息技術應用”列為發展重點。 本章明確了實現“十三五”規劃目標的優先領域和優先事項,其中列出的要素具有戰略意義。 因此,“信息化”可以被視為“十三五”時期國家發展的關鍵要素之一。 此外,“十三五”規劃中多個章節提到“信息化”,影響經濟社會各領域。 公司登記 因此,委員會在程序的這個階段決定這些產品與基本法規第 2(c) 條含義內的產品相似。 委員會給予各方 20 天的期限,向有關各方提交對最終信息的評論。 感興趣的各方有機會就程序的啟動發表評論,並請求在委員會和/或貿易事務聽證官面前舉行聽證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