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後,委員會僅從一家國有銀行獲得了有關公司、管理層和所有權結構的信息,而沒有從向樣本公司提供貸款的任何其他金融機構獲得信息。 更重要的是,委員會沒有從除進出口銀行以外的任何銀行收到可驗證的、公司特定的信息。 委員會還向中國政府發出了一份調查問卷,其中包括向中國信保、向抽樣出口生產商提供融資或出口信貸的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以及抽樣出口生產商使用的十大原材料製造商和分銷商的個人調查問卷。 還要求中國政府收集這些金融機構提供的所有答复,並將其直接轉發給委員會以簡化行政管理。 長飛公司辯稱,鑑於合作出口生產商數量眾多,兩家抽樣企業僅佔對歐盟出口量的較小份額,不能代表中國出口企業,且歐委會在此前的反傾銷調查中調查顯示,樣本中至少包括了3家公司。 登記工商 此外,長飛公司認為,對於包含3家公司的樣本,最好避免因樣本公司發生變化而將樣本減少到一家公司。 最後,長飛公司認為,有些補貼項目是具有區域性的,因此為了更全面地了解中國的補貼項目,在選擇樣本時還應考慮地理分佈。 委員會認為,關於啟動程序的評論均未駁斥有足夠證據啟動反補貼程序的結論。 該投訴包含足夠的證據表明補貼進口對聯盟工業造成了實質性損害。 中國政府聲稱,第 40 條該決定不具有約束力或法律約束力,而只是一份指導性文件。 此外,根據中國政府的規定,第40條《決定》第五條提到“加強寬帶通信等信息基礎設施建設”,顯然只涉及基礎設施建設,並不涉及光纖等電纜。 因此,中國政府認為該文件不能支持或鼓勵光纜行業。 CCME 在其關於啟動序言(5)中提到的程序的意見書中表示,歐盟(和全球)市場上光纖光纜銷量的下降與全球疫情有明顯的相關性,這種情況不應被用來採取不合理的市場保護措施。 公司登記 關於該提案,委員會指出,要求各方在調查期間提交的數據按季度細分提供,以便評估 Covid-19 大流行對調查期間的任何潛在影響。 調查發現,Covid-19大流行僅對經濟部門產生非常有限和暫時的影響(見說明(599)和(729)),並沒有阻止歐盟消費在一定程度的增長期間大幅增長。 2018年,中國政府發布了《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關於積極推進電力交易市場化、進一步完善交易機制的通知》(發改運行2018年第1027號)。 因此,中國信用評級機構強烈傾向於評級等級的最高級別。 他們的評級範圍極其廣泛,並且傾向於將違約風險顯著不同的債券歸為一個廣泛的評級類別。 然而,許多發行人的評級較低 – A 和 BBB – S 為了確定調查期間的經濟優勢,委員會考慮了調查期間收到的補貼以及調查期之前收到的折舊期限延長至調查期間的補貼。 在不減值補貼的情況下,將調查期間收到的金額視為經濟優勢。 對於與項目和資產相關的補貼,調查期內補貼總額中價值減少的部分視為經濟優勢。 首先,委員會認為,對於中國政府作為主要或多數股東的任何實體,中國政府都可以獲取國有企業要求的信息。 設立公司 此外,中國政府有權與金融機構打交道,即使它們不是國有的,因為它們都屬於中國銀行業監管機構的管轄範圍。 在發出要求填補空白的信函後,中國政府表示,提供貸款的金融機構填寫的調查問卷與調查無關,因為與投訴和調查問卷中所述相反,沒有任何一家提供貸款的金融機構填寫了調查問卷。 正如敘述(146)、(160)和(168)中所解釋的,委員會認為,中國政府作為委員會要求其提供信息的實體的股東或負責機構,擁有獲取所要求信息的必要權力。 因此,它認為無風險利率值增加相對利差作為適當的代理,反映了樣本中的出口生產商等 BB 級公司的較高風險。 CCCME 回應稱,投訴人有責任支持其主張並提供有關進口數據的證據,並且市場情報數據(CRU)適用於光纖而不是光纜。 此外,中國政府和機電產品進出口商會還指出,投訴並未顯示出損害,因為聯盟工業增加了產量,並且由於產能略有減少,聯盟工業無法完全滿足歐洲新增產能帶來的需求。 公司設立 銷量也有所增加,而聯盟行業的市場份額幾乎達到80%,盈利能力沒有遵循明顯的趨勢,也沒有受到損害。 對此,申訴人提出,歐盟消費的增長有利於中國進口,剩餘的市場份額與損害評估無關,中國生產商中標的影響將在一段時間後顯現。 機電商會回復稱,消費、生產和產能數據顯示,聯盟工業在擴大業務的同時,能夠滿足聯盟消費增長帶來的大部分需求增長。 公開的出口製造商中天科技2019年年報證實,2019年末,該公司有政府補貼形式的遞延收益1.503億元,收到與日常經營相關的政府補貼3.611億元。 對此,歐盟委員會指出,中國政府所指的“一般基礎設施”的解釋與政府以一般基礎設施形式提供的商品的定義有關。 此外,本次調查的對象並非政府提供的光纜(中國政府稱其為“一般基礎設施”),而是給予向歐盟出口光纜的光纜出口製造商的所有反補貼補貼。 因此,歐盟委員會認為該主張缺乏事實依據,且與中國政府鼓勵光纜行業的評估無關,因而予以駁回。 設立公司 正如敘述(80)中所解釋的,光纖電纜是互聯網網絡基礎設施的關鍵要素,在光纖網絡和寬帶互聯網的部署中發揮著關鍵作用。 寬帶基礎設施包括提供高速互聯網接入和其他先進電信服務所需的已安裝電信設備和技術的網絡(35);光纖電纜是傳輸設備的主要組成部分。 因此,寬帶基礎設施和網絡的建設需要使用能夠傳輸數據的產品,而不是像中國政府所建議的那樣主要限於提供服務。 根據《上市公司證券發行管理辦法》第十四條的定義,“可轉換公司債券”是指發行公司依法發行、在一定期限內可以轉換為股票的公司債券。 公司債券的總體法律框架由公司債券管理法令和公司債券發行與交易管理辦法確定。 但可轉換公司債券有具體適用的法律,即《上市公司發行證券管理辦法》、《證券發行與認購管理辦法》、《證券發行與認購保薦管理辦法》。 證監會發現,樣本中的兩家公司均受益於可轉換債券形式的優惠融資。 在這方面,委員會提請注意敘述(116),其中它提供了證據表明第 forty 登記工商 條根據該決定,金融機構有義務向受刺激的經濟部門提供信貸支持。 關於獨特性,如序言(116)所述,金融機構按照第40條規定根據該決定,向受補貼的經濟部門提供信貸支持。 銀行承兌匯票的簽發日期通常與供應商約定的付款期限相對應。 委員會致中國政府,3.2.1 至 3.2.3。 在他的陳述中(可在第 1 節中再次找到),他描述了為什麼他必須依賴現有事實。 委員會認為公開信息可以合理替代 GOC 未提供的信息。 “寬帶中國”戰略不僅為互聯網基礎設施的發展設定了不具法律約束力的目標。 結合其他文件來看,中國政府的財政貢獻對於實現這一戰略的目標顯然至關重要。 六家未抽樣的中國出口生產商在返回抽樣表後向委員會表示,他們希望根據基本法規第 27 條第(3)款要求進行個別調查。 委員會在程序啟動當天就在互聯網上發布了調查問卷。 此外,委員會還通知未納入樣本的出口生產商,如果他們希望要求進行單獨調查,也必須填寫調查問卷。 《國家開發區優惠政策》文件還提到了2016年國家支持重點高新區目錄,其中列出了支持的重點高新區。 “電子信息”類第4項“通信技術”、“光傳輸網絡”和“光傳輸系統技術”——其中還包括光纖電纜——屬於國家重點扶持的高新技術領域。 其抽樣的光纖電纜出口製造商之一位於武漢省,集團大部分公司位於東湖新技術產業開發區。 這些企業享有國家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體系的優惠待遇。 為了實現這一目標,它將某些產品添加到戰略和新興產品目錄中。 其中一種產品顯然是由光纖組成的電纜,因為對“光通信設備,包括光纖”類別的提及是顯而易見的。 登記工商 對此,國務院令第40號十二、決定文章提到,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為投資、政府對投資項目的管理,以及稅收、貸款、土地(後續重點)、進出口等相關政策的製定和實施提供了重要指導。 另外,40號決議的介紹中指出,“各有關組織單位要加快稅收、貸款、土地面積(後續重點)以及進出口等工作。 制定和修改相關政策,進一步完善促進產業結構調整的政策體系”。 委員會認為,信貸額度是金融機構向光纖電纜等受刺激行業提供優惠金融支持的一種形式。 該節解釋說,光纖電纜行業是受刺激的經濟行業之一,因此有權獲得一切可能的財政支持。 由於“中國製造2025”戰略鼓勵光纜行業發展,該行業可能有資格獲得政府的大力支持。 為支持“中國製造2025”倡議(14),間接支持光纖光纜經濟領域,已設立多個基金,包括國家集成電路基金(15)、先進製造基金(16)和新興產業基金投資基金 (17)。 為了調查這一指控,委員會要求抽樣的聯盟生產商提供有關調查期間用於生產光纜的光纖採購的更多信息。 公司設立 他還要求提供有關抽樣的歐盟製造商的附屬公司生產的光纖的信息,以及這些光纖向歐盟內外相關和獨立客戶的銷售情況(數量和數量)。 通過比較同類型纖維向關聯方和獨立方的銷售情況,委員會發現價格處於同一數量級,因此向關聯公司的纖維銷售是在正常市場條件下進行的。 與此活動相關的數據是公司特定的且保密的,因此不能披露。 正如陳述(405)和(406)中所解釋的,委員會認為,根據確鑿的證據,樣本公司發行的可轉換債券的投資者中有很大一部分是依法有義務向製造商提供信貸支持的金融機構。 有關歐盟內部補貼的指控並不影響委員會支持啟動當前程序的評估,因為這些補貼不屬於為此目的審查的因素之列。 (148) 調查小組報告,泰國 - 對來自波蘭的鐵或非合金鋼角鋼、型材和型鋼以及 H 型鋼的反傾銷稅,WT/DS122/R,7.245-7.256。 (142)調查委員會報告,中國——對歐盟X射線安全檢查設備的最終反傾銷稅,WT/DS425/R,7.67。 (127) 參見玻璃纖維織物、有機塗層鋼製品和太陽能電池板。 會計師事務所 (124) 《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重大扭曲市場防禦調查委員會工作人員工作文件》,2017 年 12 月 20 日,社署(2017) 483 Final/2。 (123) 《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重大扭曲市場防禦調查委員會工作文件》,2017 年 12 月 20 日,社署(2017) 483 Final/2。 (121)  參見玻璃纖維織物、有機塗層鋼製品和太陽能電池板的案例。 對於一些公司來說,由於直接合同採購的數量並非基於實際供需,因此不存在實際的基於市場的談判或招標過程。 事實上,電力生產商和電力消費者不能自由出售或直接獲取其所有電力。 這受到地方政府機構分配給他們的數量配額的限制。 此外,儘管電價本應由電力生產商與電力消費者或中介服務公司直接協商,但國有電網運營商實際上仍在向電力公司收取費用。 最後,所有簽署的直接採購合同都必須提交給當地政府機構進行登記。 然而,委員會發現,在樣本的兩組中,受調查的公司受益於部分電費的減少或報銷/調整。 《公司稅法》第 25 條——第四條“稅收優惠政策”的一部分。 設立公司 該章,特別是第 25 條,規定了“優惠的稅收待遇”。 屬於本章的企業稅法第三十條第一款規定,“開發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所發生的研究開發費用”,也可以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 企業稅法實施細則第九十五條明確了企業稅法第三十條第一款規定的“開發新技術、新產品、新方法所發生的研究開發費用”的概念。 委員會還發現,出口保險計劃下授予的補貼具有獨特性,因為沒有出口就無法獲得補貼,因此依賴於基本條例第 4(4)(a) 條含義內的出口。 調查期間,兩家抽樣企業集團與中國信保已有出口信用保險協議。 該收益是通過將敘述(310)中提出的基準應用於調查期間的信貸融資期來確定的。 關於陳述(299)中描述的流動性指標,委員會發現該公司正在努力解決短期流動性問題,因此風險狀況較高。 證監會進一步認定,國開基金是政策性投資主體,主要通過“股權投資、機構投資、股東貸款、地方投資和企業資金融資補充等方式支持國家認可的重點領域項目”。 根據世貿組織上訴機構的規定,當政府將責任委託給私人組織時,就會產生“授權”;當政府對私人組織行使權力時,就會產生“指令”(60)。 在這兩種情況下,政府都利用私法組織間接提供財政捐助,並且“在大多數情況下,可以假設私法組織的授權或指示涉及某種形式的威脅或誘導”(61)。 同時,第 3 設立公司 條第 (1) 款 a) iv 點。 另一方面,授權或指示意味著“政府發揮更積極的作用,而不僅僅是鼓勵”(64)。 《銀保監會銀行業金融機構董事、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管理辦法》(銀保監會令2013年第3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