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員會認為投訴人提交的有關哄抬物價和低價銷售的證據充分,並認為投訴符合啟動調查的證據要求。 因此,委員會得出結論認為,申訴提供了充分的證據證明中國政府所稱的補貼。 (120)國家發展改革委關於降低企業用電成本支持復工復產發展及新電價的通知(2020)258號。 (98)由中國證監會2020年6月12日第170號《證券發行與認購保薦管理辦法》廢止。 該法令於 2020 年 6 月 12 日生效。 公司登記 (40) 國家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優惠政策,第1頁。 (39)國家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優惠政策,第1頁。 這些信息尚未提交給委員會,因此委員會應參照第15條第(1)款第三項確定反補貼措施的水平。 根據有關補貼、損害、因果關係和聯盟利益的結論,並根據基本條例第15條的規定,應徵收明確的反補貼稅。 鑑於涉案產品在實現上述公共目標中發揮的重要作用,歐盟委員會仔細分析了可能採取的措施對寬帶網絡建設的影響。 銀行承兌匯票作為一種融資形式,是金融機構為鼓勵光纖光纜等經濟領域提供的優惠金融支持體系的一部分。 在委員會開始通過審查補貼或補貼計劃來分析所謂的援助提供之前,它繪製了影響相關產品部門和/或相關產品原材料的政府計劃、項目和其他文件,因此作為相關事實調查結果不可或缺的背景。 出於以下原因,委員會認定,所有調查的補貼和補貼計劃都是執行中國政府為刺激光纖光纜經濟部門而製定的中央計劃的一部分。 在第一份完成的調查問卷中,中國政府聲稱中國信保沒有對光纖光纜行業進行補貼,並認為中國信保的具體調查問卷不相關。 此外,委員會認為所要求的信息對於評估中國政府對金融機構向光纖電纜行業放貸的行為的控制(與中國政府的信貸政策和風險評估有關)至關重要。 委員會發現,中國政府的這一主張與上述主張相關,並且申訴中除其他事項外還提到了《中國銀行法》,中國政府對此沒有異議,《銀行法》是中國法律的一部分。 台北會計師 歐盟委員會還強調,最近的歐盟反補貼調查就此事得出了不同的結論(5)。 這些調查涉及光纖電纜經濟部門以外的部門,這一事實並不會對上述機構作為公共機構的分類產生疑問。 此外,公有製的證據可以被視為“通常表明或暗示”某個組織是有能力做出財務貢獻的公共機構的證據 (6)。 中國政府認為,委員會沒有依據以中國人民銀行基準為基準,然後加上溢價。 根據中國政府的說法,委員會應直接使用BB評級公司發行的債券利率,並列舉了BB評級的歐洲光纖電纜和鋼鐵生產商以遠低於計算基準的利率發行類似期限債券的例子同期債券。 反映每根光纜光纖數量偏差之間顯著差異的測量。 五年計劃的目標在進一步的政府通知和實施措施中得到體現和闡述。 根據陳述(79)的規定,在中國計劃體系的影響下,資源被引導到中國政府指定的戰略部門或以不同方式被認為具有政治重要性的部門。 根據基本規定第4條第(2)款(a)項,該援助被視為個人援助,因為立法將該計劃的適用範圍限制於符合國家確定的某些產業政策目標且其產品或工藝未獲得批准的企業。 工商登記 被有資格獲得援助的人排除在產品和程序範圍之外。 委員會還發現,某些接受調查的公司在2020 年3 月至2020 年6 月期間收到了電費退款/調整,作為旨在減輕Covid-19 大流行對公司負面影響的國家政策的一部分(120) 。 公司必須向省級主管部門提交申請,獲得批准才能參與直供電試點計劃,並滿足一定的標準。 調查顯示,其中一家抽樣的聯盟生產商從中國進口的光纜數量微乎其微,另一家生產商在一家非抽樣的出口生產商中擁有少數股權。 在利益相關方最終披露後,中國政府聲稱,相關貸款並未提供基本條例第 3(2) 條和 SCM 協議第 1(1)(b) 條含義內的經濟優勢。 中國政府認為,委員會非法無視合作出口生產商的信用評級,並且不同意委員會建立基準的方法,該方法是基於無視出口生產商的信用評級。 中國政府指出,儘管委員會關於貸款的事實調查結果在很大程度上基於其對有關公司據稱不利的財務狀況的評估,但委員會的評估是不正確的,特別是在公司的循環貸款方面。 公司登記 首先,申訴人證明,在大幅降低歐盟工業價格的進口補貼增加的同時,歐盟工業的狀況惡化了。 其次,至於其他因素,例如中國政府和機電商會提到的從第三國進口以及其他情況,其影響並不會對聯盟產業造成損害,分析也沒有表明聯盟產業受到任何損害。 此外,關於補貼審查將導致雙重徵稅的說法,如序言(765)中所解釋的,委員會確保徵收反映補貼水平和傾銷總額的累積關稅不會導致雙重徵稅。 中天科技集團認為,與銀行貸款相比,發行債券的主要優勢在於,公司向債券投資者支付的利率往往低於銀行貸款支付的利率。 中天科技表示,可轉債的發行更具吸引力,因為其名義利率通常較低,投資者可以將債券轉換為股票,從而獲得股息形式的投資回報。 FTT集團還表示,可轉債的優勢不在於利息收入,而在於轉換權。 FTT集團和中天集團均建議使用BB級美國公司債券的名義利率作為計算債券和可轉換債券所提供的效益的基準。 即使其他經濟部門的公司原則上也可以使用某種融資形式,但向特定經濟部門的公司提供融資的具體條件(例如融資費用和融資額)也可能使其獨一無二。 沒有任何利害關係方提供任何證據證明通過銀行承兌匯票向光纜行業企業提供的優惠融資是基於基本條例第4條第(2)款(b)項含義內的客觀標準和條件。 在回信中,中國政府維持了立場,即中國信保不向光纜經濟部門提供個別補貼,並按照市場化原則開展相關保險活動,也不提供任何補貼。 根據政策文件的要求,對光纖電纜給予優惠待遇。 它還表示,在調查期間,其向歐盟出口了較大數量的產品。 長飛公司進一步表示,樣本中的一家聯盟生產商間接擁有長飛公司的股份以及兩家與長飛公司相關的公司,因此將長飛公司納入樣本將使委員會能夠更全面地了解該行業的結構。 基本條例第 27 條第(1)款要求,樣本的選擇應以在可用時間內能夠進行適當審查的最大代表性生產、銷售或出口量為基礎。 如前文(45)所述,調查期間抽樣的出口生產商群體佔中國向歐盟報告的出口額的40%以上,可以認為具有代表性。 委員會認為所選樣本包含在現有時間內可以合理調查的最大進口量。 在此背景下,值得注意的是,樣本中的兩組出口生產商包括大量經濟實體(4家出口生產商、7家銷售實體和20多家提供投入或融資的附屬公司)。 此外,根據基本規定第27條第(1)款,抽樣公司在抽樣後的配合是出口生產商在選擇樣品時應考慮的必要但非充分條件。 台北會計師 委員會還考慮了抽樣公司的地理分佈——兩組出口生產商覆蓋中國的兩個省份,其他提供投入或融資的相關公司覆蓋其他幾個省份。 由於《基本條例》第 27 條第(1)款規定的所有要求均已滿足,因此沒有義務將第三家公司納入樣本。 根據這兩個出口生產商抽樣群體提交的信息,32家中國金融機構向這些企業群體提供了融資。 其餘的金融機構要么是私有的,要么委員會無法確定它們是公有的還是私有的。 然而,儘管向中國政府提出的要求涵蓋了向抽樣公司提供貸款的所有金融機構,但只有一家國有銀行完成了單獨的調查問卷。 有進口商指出,隨著光纖和5G網絡的部署,光纖電纜的需求增加,預計將繼續增加。 他們認為,需求的增加,加上潛在的市場保護措施,可能會造成市場進一步短缺,並導致光纖和 5G 網絡擴張的延遲。 五家獨立進口商在截止日期內提交了抽樣表格,其中四家提交了完整的調查問卷。 在對原產於中國的光纜發起反補貼調查後,有新的進口商出面要求配合本次調查。 在本次調查中,委員會自申請之日起將該進口商列為利害關係方,並在不影響已採取的程序步驟的情況下考慮了為本次調查提交的信息。 在這方面,委員會回顧說,正如說明(668)至(678)中所解釋的那樣,市場主要基於長期供應協議。 記帳士 此外,歐盟工業的盈利能力在整個研究期間都低於利潤目標,這表明歐盟工業在2018年和2019年已經受到損害,正如中國機電產品進出口商會還發現的那樣,傾銷金額大幅增加。 因此,委員會認為機電商會的上述論點並不表明傾銷與損害之間不存在因果關係。 事實上,經證實,涉案產品自中國進口後,部分傷害指標的負向趨勢是在一定時間後才出現的。 包括產量、產能、歐盟市場銷售和就業在內的多項指標都顯示出積極的趨勢。 由於調查涉及電纜,委員會認為電纜公里是最合適的測量單位,因此在下面的損壞分析中使用了它。 鑑於中國出口生產商的高度合作,並考慮到樣本從支持資格的角度來看也具有代表性,委員會認為確定“所有其他公司”的金額是適當的。 “所有其他公司”的金額是針對不配合調查的公司。 通過安排以低於與發行人實際風險狀況相對應的市場利率的利率發行公司債券並接受對此類公司債券的投資,金融機構為抽樣的出口生產商提供了優勢。 樣本中的兩組公司在研究期間發行了可轉換公司債券。 兩種可轉換公司債券均採用累進利率結構,利率極低,均在0.2%至2%之間,顯著低於中國人民銀行公佈的貸款參考利率,也低於同業拆借中心公佈的貸款基準利率(94) 。 委員會發現,抽樣的出口生產商使用銀行承兌匯票來滿足其短期融資需求,而沒有支付補償。 會計師事務所 在相關方最終披露後,中國政府聲稱,委員會沒有證明中國政府的授權或指示是合理的,特別是中國政府的具體行為與所有金融機構之間的關係。 中國政府認為,僅通過提供指導或鼓勵來行使其一般監管權力不足以證明授權和指示;需要某種形式的威脅或誘導。 據中國政府稱,《銀行法》明確禁止中國政府乾預,第40條決定以及貸款的一般規則僅提供指導方針,不具有約束力或法律約束力。 此外,中國政府聲稱委員會沒有履行對每個實體進行此類分析的義務。 事實上,雖然《銀行法》第4條和第5條是包含一般規定的第一章的一部分,但第34條已經是第四章的一部分,第四章定義了貸款的基本規則。 該收益是通過將敘述(310)中提出的基準應用於調查期間的信貸融資期來確定的。 關於陳述(299)中描述的流動性指標,委員會發現該公司正在努力解決短期流動性問題,因此風險狀況較高。 證監會進一步認定,國開基金是政策性投資主體,主要通過“股權投資、機構投資、股東貸款、地方投資和企業資金融資補充等方式支持國家認可的重點領域項目”。 根據世貿組織上訴機構的規定,當政府將責任委託給私人組織時,就會產生“授權”;當政府對私人組織行使權力時,就會產生“指令”(60)。 在這兩種情況下,政府都利用私法組織間接提供財政捐助,並且“在大多數情況下,可以假設私法組織的授權或指示涉及某種形式的威脅或誘導”(61)。 同時,第 three 台北會計事務所 條第 (1) 款 a) iv 點。 另一方面,授權或指示意味著“政府發揮更積極的作用,而不僅僅是鼓勵”(64)。 《銀保監會銀行業金融機構董事、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管理辦法》(銀保監會令2013年第3號)。 因此,中國政府鼓勵寬帶基礎設施建設,也就鼓勵了寬帶基礎設施建設所必需的、作為基礎設施組成部分的關鍵產品。 “具體”部分提到的各種文件的實施所產生的規範框架“限制”了受刺激經濟部門(例如信息技術和光纖經濟部門)中某些公司獲得優惠待遇的“機會”屬於寬帶網絡一部分的電纜。 第 2 節中提到的各種文件足以證明補貼的獨特性以及中國政府對光纜行業的鼓勵。 因此,中國政府和Connect Com的主張被駁回。 因此,委員會認為,上述法律框架是中國信保通過執行政府任務在光纖電纜領域實施的。 《基本規定》第 three 合格會計師.1.a) i) 條提及了中國信保。 根據第 2 條 b) 點及其第一項的解釋,並根據 WTO 的相關判例法,它作為公法機構行事。 此外,抽樣出口生產商還獲得了經濟優勢,因為保險費低於中國信保運營成本所需的最低保費。 證監會認為,銀行承兌匯票是金融機構向光纜等鼓勵類行業提供的另一種優惠金融支持形式。 該節解釋說,光纖電纜行業確實是受刺激的經濟行業之一,因此有權獲得一切可能的財政支持。 利率的重合表明,按照上述規範框架,民間銀行也按照市場條件發放貸款。 因此,中國政府關於委員會未能履行對每個組織進行此類分析的義務的說法是沒有根據的。 補貼進口產品的價格在所考慮的時期內大幅下降,例如下降了 62%,如表 3.bis 所示。 根據表 7.bis 中的分析,歐盟行業對歐盟市場(自由市場)上獨立客戶的類似價格同期總體下降了 會計師事務所 12%,根據表 7.bis 中更詳細的分析,下降了 41%。 價格水平在很大程度上取決於所銷售產品種類的複雜程度,而考察價格趨勢最準確的方法是按產品類型比較國產和進口產品的價格(基於國內企業的數據)例子)。 這一比較顯示,在調查期間,兩個抽樣出口生產商的加權平均削價幅度超過 30%。 委員會發現,就抽樣公司而言,簽發日期通常是供應商的付款截止日期或之前,在某些情況下甚至是付款截止日期之後幾天。 委員會確定樣本中公司的銀行承兌匯票的有效期為發票付款截止日期後3至12個月。 對此,委員會澄清說,其結論是基於管理費和續展費的適用以及公開數據的適當參考值。 在陳述中(349),委員會參考了以往反補貼案件的調查結果以及匯豐銀行和巴克萊銀行這兩家大型國際銀行的做法(84),以確定適當的參考值。 公司設立 根據現有信息,委員會估計使用 1.5% 的管理費和 1.25% 的續展費參考值是合理的。 委員會不同意FTT集團的聲明,根據該聲明,適用的費用只是銀行管理成本,與開設或更新信貸額度相關的風險無關。 商業信用額度實際上與個人信用卡類似,銀行總是收取與信用卡的使用和指定金額的可用性相關的費用。 原則上,開辦新授信額度或續展現有授信額度時,必須統一繳納管理費和續展費。 由此可見,國家在向企業分配土地時,充分考慮了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和產業政策。 該條規定,在經濟領域有限的情況下,“管理投資的組織單位不得進行檢驗、審批或登記,金融機構不得發放貸款,土地管理、城市規劃和建設、環境保護、質量控制、消防、海關、工貿等。 其他有關組織單位無法執行適當的程序”(隨後強調)。 因此,管理土地管理的組織單位不能將土地授予有限的經濟部門。 40號《決定》的上述規定,如果按照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的精神來解釋,就可以看出旨在刺激經濟部門的產業政策與保障土地政策之間的明確聯繫。 在獲得利害關係方的最終信息後,申訴人提出,樣本中的出口生產商可以從房屋和建築物的加速折舊中受益,而財政部和中央稅務局的公告並未涵蓋這些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