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nect Com特別強調,反傾銷和並行反補貼調查可能會給歐盟產業帶來雙重救濟,並導致反補貼措施的濫用。 Connect Com 辯稱,投訴中關於補貼的存在、傷害以及補貼與傷害之間的因果關係的指控沒有得到充分的證據支持。 關於缺乏因果關係的證據,Connect Com 認為,聯盟工業市場份額下降可能有許多其他原因,例如在所考慮的時期內從其他第三國進口的增加以及過剩的進口。 此外,Connect Com還聲稱,該申訴書只是反傾銷調查申訴書的副本,申訴人應該區分所稱的傾銷造成的損害和所稱的補貼造成的損害。 此外,一些進口商還聲稱,中國電纜的質量比聯盟工業生產的電纜更好。 台北 據他們聲稱,雖然技術規格相同,但中國光纖製成的光纜是在較新的生產線上生產的,並且端接、纏繞和技術特性具有更高的標準。 這些進口商還補充說,質量差異不僅僅影響產品。 他們認為,中國製造商更靈活、更快捷地滿足客戶的個性化需求,也提供更好的售後服務。 一位進口商還聲稱,聯盟生產的光纜與中國生產的光纜之間的價格差異低於投訴中所示的價格。 該進口商還聲稱,聯盟生產商供應其他產品(下部結構、地下機櫃、終端),並認為這些措施將允許聯盟生產商將這些其他產品連接到光纖電纜,並在同一項目內銷售。 它還認為,這些措施將保護歐盟製造商免受競爭,從而阻礙其創新。 利率的重合表明,按照上述規範框架,民間銀行也按照市場條件發放貸款。 因此,中國政府關於委員會未能履行對每個組織進行此類分析的義務的說法是沒有根據的。 補貼進口產品的價格在所考慮的時期內大幅下降,例如下降了 62%,如表 3.bis 所示。 根據表 7.bis 中的分析,歐盟行業對歐盟市場(自由市場)上獨立客戶的類似價格同期總體下降了 會計師事務所 12%,根據表 7.bis 中更詳細的分析,下降了 41%。 價格水平在很大程度上取決於所銷售產品種類的複雜程度,而考察價格趨勢最準確的方法是按產品類型比較國產和進口產品的價格(基於國內企業的數據)例子)。 這一比較顯示,在調查期間,兩個抽樣出口生產商的加權平均削價幅度超過 30%。 基本條例第 27 條第(1)款要求,樣本的選擇應以在可用時間內能夠進行適當審查的最大代表性生產、銷售或出口量為基礎。 如前文(45)所述,調查期間抽樣的出口生產商群體佔中國向歐盟報告的出口額的40%以上,可以認為具有代表性。 委員會認為所選樣本包含在現有時間內可以合理調查的最大進口量。 在此背景下,值得注意的是,樣本中的兩組出口生產商包括大量經濟實體(4家出口生產商、7家銷售實體和20多家提供投入或融資的附屬公司)。 此外,根據基本規定第27條第(1)款,抽樣公司在抽樣後的配合是出口生產商在選擇樣品時應考慮的必要但非充分條件。 工商登記 委員會還考慮了抽樣公司的地理分佈——兩組出口生產商覆蓋中國的兩個省份,其他提供投入或融資的相關公司覆蓋其他幾個省份。 由於《基本條例》第 27 條第(1)款規定的所有要求均已滿足,因此沒有義務將第三家公司納入樣本。 根據這兩個出口生產商抽樣群體提交的信息,32家中國金融機構向這些企業群體提供了融資。 其餘的金融機構要么是私有的,要么委員會無法確定它們是公有的還是私有的。 然而,儘管向中國政府提出的要求涵蓋了向抽樣公司提供貸款的所有金融機構,但只有一家國有銀行完成了單獨的調查問卷。 因此,為樣本中每個出口生產商計算的補貼金額很可能低於出口信用保險給予出口生產商的利益。 申訴人認為,委員會應自動將為一個出口生產商確定的最高稅率適用於另一出口生產商。 在相關方最終披露後,中天集團聲稱,銀行承兌匯票並不是唯一的,中國幾乎所有經濟運營商都廣泛使用銀行承兌匯票,因此並不局限於光纜行業或中天集團。 中國政府反對將AA級和BB級債券之間的相對差額作為溢價計入央行利率。 中國政府表示,相對利差的使用進一步扭曲了BB級中國企業在市場上獲得“類似商業信貸”的利率參考值的計算,因為公佈的參考利率中國央行在相關年份的利率遠高於美國的基準利率。 台北會計事務所 此外,中國政府聲稱,根據公開信息,BB級的歐盟光纜生產商發行債券的利率遠低於中國生產商的利率。 在相關金融機構沒有提供相反的具體信息的情況下,委員會基於與第 1 點相同的考慮,根據正式跡象,還確定了中國政府的所有權角色和控制權。 樣本中的一組公司以公司債券的形式獲得了優惠融資。 沒有證據表明中國的任何公司(受刺激的經濟部門之外)可以以相同的優惠條件使用銀行承兌匯票。 如序言(243)至(253)所述,中國貸款金融機構在本次調查中未提交信用評估。 因此,為了確定經濟優勢的程度,委員會必須評估 FTT 集團是否以市場利率獲得貸款。 調查期間,他們各自獲得的貸款類型在期限、所需擔保和擔保等條件上都不同。 由於這兩個原因,每家公司根據其收到的貸款承擔平均利率。 委員會根據調查期間向接受資助方提供的經濟優勢來計算可賠償資助金額。 根據基本規定第6條b)點,接受援助方獲得的經濟利益是藉款公司為優惠貸款支付的利息金額與該公司為可比商業貸款應付的金額之間的差額。 在調查過程中,委員會發現樣本中的一些公司專門簽訂了貸款協議,以取代從其他銀行獲得的貸款。 這種做法使得企業能夠重組債務,並獲得資金來償還之前的債務,在沒有其他原因的情況下,這表明債務償還存在問題。 訴狀中包含的具體損害分析表明,從中國進口的產品的價格大大低於歐盟工業的價格(無論是絕對價值還是相對價值)增加了歐盟的市場份額。 由此可見,所謂的補貼進口對歐盟工業造成了重大損害,例如銷售額和市場份額的下降以及財務業績的惡化。 根據《基本條例》第15 條第(3)款,委員會根據為包括在內的合作出口生產商確定的反補貼補貼金額的加權平均數確定了未包括在樣本中的合作出口生產商的補貼總額。 樣本中排除了計算中的微不足道的金額,以及針對屬於《基本條例》第二十八條第一款範圍的項目確定的補貼金額。 會計服務 然而,委員會並沒有忽視部分基於確定這些金額的現有事實的事實調查結果。 委員會認為,所涉案件中現有事實的使用並未對公平確定補貼金額所需的數據產生重大影響,因此未被邀請參加調查的出口商並沒有因申請而處於不利地位這個方法。 因此,委員會分析​​了光纜成本在網絡項目總成本中所佔的比例。 研究表明,由光纖組成的電纜僅佔建設數字網絡總成本的一小部分。 這些項目最重要的成本項目實際上是建築工程(即鋪設電纜所需的土方工程),約佔成本的80%。 《國家開發區優惠政策》文件還提到了2016年國家支持重點高新區目錄,其中列出了支持的重點高新區。 “電子信息”類第4項“通信技術”、“光傳輸網絡”和“光傳輸系統技術”——其中還包括光纖電纜——屬於國家重點扶持的高新技術領域。 其抽樣的光纖電纜出口製造商之一位於武漢省,集團大部分公司位於東湖新技術產業開發區。 這些企業享有國家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體系的優惠待遇。 為了實現這一目標,它將某些產品添加到戰略和新興產品目錄中。 其中一種產品顯然是由光纖組成的電纜,因為對“光通信設備,包括光纖”類別的提及是顯而易見的。 登記工商 對此,國務院令第40號十二、決定文章提到,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為投資、政府對投資項目的管理,以及稅收、貸款、土地(後續重點)、進出口等相關政策的製定和實施提供了重要指導。 另外,40號決議的介紹中指出,“各有關組織單位要加快稅收、貸款、土地面積(後續重點)以及進出口等工作。 制定和修改相關政策,進一步完善促進產業結構調整的政策體系”。 屬於章節第三十四條規定“商業銀行應當根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需要和國家產業政策的指引開展貸款活動”,明確說明該規定不是指導性的,而是具有約束力的。 ,並為銀行在貸款活動中考慮國家產業政策提供了明確指導。 證監會還注意到,國務院令第40號該決定指示所有金融機構僅向激勵項目提供信貸支持,並承諾落實“與激勵項目相關的其他優惠政策”。 儘管同一決定第17條要求銀行尊重貸款原則,但委員會在調查期間無法確定這一點的實際執行情況。 會計師 相反,向出口生產商提供貸款,無論其財務狀況和信譽如何。 該委員會收集了有關國有股權的數據以及政府對國有銀行控制的正式跡象。 此外,還分析了政府是否以有意義的方式實施了控制。 為此,委員會不得不部分依賴現有事實,因為中國政府和國有銀行拒絕提供有關導致發放優惠貸款的決策過程的證據,如陳述中所述 (136)至(153)。 對於該集團公司,歐盟委員會還發現,中國政府針對該集團不同層面的研發產業化提供了補貼。 綜上所述,歐盟委員會現階段得出的結論是,有關國家的補貼進口產品對歐盟產業造成了重大損害。 其他已知因素,無論是單獨還是一起,都無法削弱進口補貼與重大損害之間的因果關係。 對招標的分析表明,中國產品正在迅速取代歐盟經濟部門的產品,調查期末組織的招標也證實了這一點。 這些招標表明歐盟工業遭受了價格侵蝕,銷量進一步大幅下降,這證實了總體損害情況並證明了其合理性。 考慮到從有關國家進口的數量和價格,補貼差異的實際水平對歐盟工業產生了重大影響。 歐盟銷量市場份額的下降表明,歐盟工業在考慮期內未能利用歐盟市場的增長。 在所考慮的時期內觀察到的總體增長的原因是表 1 中所述的需求增長。 然而,在此期間,聯盟工業的產量僅增長了 16%,而同期市場增長率為 38%。 因此,歐盟經濟部門無法充分感受到市場增長的積極影響。 委員會發現,在所考慮的時期內,聯盟生產商的產量中有 4 會計師事務所.4% 至 5.8% 供內部使用。 GOC 進一步辯稱,委員會依賴的是錯誤的假設,即如果網絡基礎設施被推定受到激勵,那麼構成網絡的所有元素也會受到激勵。 中國政府表示,鑑於建設網絡需要許多投入和產品,委員會應明確解釋其認為鼓勵哪些基礎設施產品和服務。 此外,中國政府聲稱,網絡或寬帶的“建設”與產品無關,而是與基礎設施發展和服務有關,因為這種建設涉及一般電信服務的發展。 在向有關各方進行最終通報後,中國政府表示,債券市場在所有國家都受到監管,這事關經濟穩定。 企業發行債券需要滿足的標準是財務性的,而不是政策性的。 中國政府不同意可轉債應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的觀點,並重申光纖光纜行業不屬於鼓勵類行業。 中國政府還聲稱,委員會沒有證明債券的銷售僅限於某些公司。 three 公司設立.1.正如第 1 節所規定的,涉及光纖電纜的經濟部門是鼓勵的經濟部門之一。 對相關文件的綜合解讀表明,中國政府指示金融機構在貸款活動中考慮中國政府的產業政策,根據中國政府的產業政策,金融機構有義務向鼓勵類企業提供信貸支持。 由此可見,中國政府特別支持一小部分鼓勵類產業,其中包括光纜產業。 在利益相關方最終披露後,中國政府聲稱據稱授予光纜行業的信貸額度並非獨一無二,委員會也沒有說明獲得信貸額度的方式如何具體限於光纜行業。 中國政府強調,所有中國企業,無論屬於哪個行業,都平等地享有獲得信貸額度的權利。 還應該指出的是,CRCP 的數據是由提供各類貸款的金融機構提供的,因此這些金融機構將銀行承兌匯票確認為其負債。 此外,調查期間收到的銀行承兌匯票協議規定,如果買方在銀行承兌匯票到期時未全額支付款項,銀行將把未支付的款項視為對銀行的逾期債務。 在“投資評級”的情況下,根據信用評級機構的判斷,該公司履行其發行的債券的付款義務的可能性足夠高,足以讓銀行購買該債券(推薦投資債券) )。 正如第一節所解釋的,中國金融機構發放的貸款反映了政府的重大干預,並不反映正常運作的市場中收取的利率。 委員會發現樣本中的兩組公司都使用短期和長期貸款為其活動提供資金。 這些貸款主要用於日常運營、營運資金需求和特殊項目、投資或替代其他貸款。 根據中國政府提供的信息,調查期間共有14家信用評級機構活躍於中國債券市場,其中國內信用評級機構12家。 根據對上市監管文件的審查,委員會認為,基於以下原因,中國金融機構在一般法律環境下運營,有義務根據中國政府的產業政策目標做出財務決策。 為了進行相關分析,委員會首先檢查了填寫個人調查問卷的國有銀行的數據。 因此,第 40 台北 條《決定》與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一併解釋,對某些刺激經濟領域的具體項目規定了特殊待遇。 對此,委員會指出,“十三五”規劃不僅包含旨在鼓勵的一般性表述,而且使用了指向其強制性性質的語言。 2021 年 8 月 24 日,基本規定 29a。 (2) 委員會通知利害關係方,其打算不採取臨時措施並繼續調查。 2021 年 8 月 會計 24 日,委員會通過了基本條例 29a。 (二)告知利害關係方不採取臨時反補貼措施並繼續調查的意向。 如果公司名稱以後發生變化,可以根據其要求適用適用的具體關稅稅率。 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關於積極推進電力交易市場化進一步完善交易機制的通知,法卦雲行(2018),2018年7月16日第1027號。 涉案公司不屬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土地使用稅過渡條例(2019年修訂)》第六條規定的免稅類別。 根據企業稅法第三十二條規定,“公司固定資產因技術發展或者其他原因確需加速折舊的,可以減少折舊年限或者採用加速折舊方法”。 公司設立 該方案的法律依據是《企業稅法》第二十六條第二款和《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稅法實施細則》。 銀行承兌匯票的期限根據各銀行規定的條件而有所不同,最長可達1年。 根據各銀行規定的條件,發行人可能需要在為此目的預留的賬戶中存入少量存款、作出質押並支付承兌費。 然而,發行人有義務最遲在銀行承兌匯票到期時將銀行承兌匯票的全部金額轉入指定賬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