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公告,10個重點行業企業購置的固定資產可以選擇加速折舊方法。 委員會發現,樣本中的一些公司免徵股息稅,這是在符合條件的國內企業中給予的。 《企業稅法》對參與國家重點支持和鼓勵發展的經濟行業或項目的企業提供企業稅收優惠,特別是對符合條件的境內企業之間的資本投資所得,如股息和獎勵,實行免稅。 基於所有這些,委員會得出的結論是,中國政府已經建立了一個規範框架,中國政府任命的經理和監事會成員以及可追究責任的人都必須尊重。 合格會計師 因此,中國政府依靠這樣的規範框架來對中國信保的行為進行有意義的控制。 此外,證監會試圖以個別可轉換債券發行為基礎,以具體證據支持實質性審計的開展。 因此,委員會結合調查的具體事實發現,審查了陳述(395)至(403)中提出的一般法律環境。 公開的出口製造商中天科技2019年年報證實,2019年末,該公司有政府補貼形式的遞延收益1.503億元,收到與日常經營相關的政府補貼3.611億元。 對此,歐盟委員會指出,中國政府所指的“一般基礎設施”的解釋與政府以一般基礎設施形式提供的商品的定義有關。 此外,本次調查的對象並非政府提供的光纜(中國政府稱其為“一般基礎設施”),而是給予向歐盟出口光纜的光纜出口製造商的所有反補貼補貼。 因此,歐盟委員會認為該主張缺乏事實依據,且與中國政府鼓勵光纜行業的評估無關,因而予以駁回。 台北的會計師 正如敘述(80)中所解釋的,光纖電纜是互聯網網絡基礎設施的關鍵要素,在光纖網絡和寬帶互聯網的部署中發揮著關鍵作用。 寬帶基礎設施包括提供高速互聯網接入和其他先進電信服務所需的已安裝電信設備和技術的網絡(35);光纖電纜是傳輸設備的主要組成部分。 因此,寬帶基礎設施和網絡的建設需要使用能夠傳輸數據的產品,而不是像中國政府所建議的那樣主要限於提供服務。 有關歐盟內部補貼的指控並不影響委員會支持啟動當前程序的評估,因為這些補貼不屬於為此目的審查的因素之列。 (148) 調查小組報告,泰國 - 對來自波蘭的鐵或非合金鋼角鋼、型材和型鋼以及 H 型鋼的反傾銷稅,WT/DS122/R,7.245-7.256。 (142)調查委員會報告,中國——對歐盟X射線安全檢查設備的最終反傾銷稅,WT/DS425/R,7.67。 (127) 參見玻璃纖維織物、有機塗層鋼製品和太陽能電池板。 台北的會計師 (124) 《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重大扭曲市場防禦調查委員會工作人員工作文件》,2017 年 12 月 20 日,社署(2017) 483 Final/2。 (123) 《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重大扭曲市場防禦調查委員會工作文件》,2017 年 12 月 20 日,社署(2017) 483 Final/2。 (121)  參見玻璃纖維織物、有機塗層鋼製品和太陽能電池板的案例。 根據《上市公司證券發行管理辦法》第十四條的定義,“可轉換公司債券”是指發行公司依法發行、在一定期限內可以轉換為股票的公司債券。 公司債券的總體法律框架由公司債券管理法令和公司債券發行與交易管理辦法確定。 但可轉換公司債券有具體適用的法律,即《上市公司發行證券管理辦法》、《證券發行與認購管理辦法》、《證券發行與認購保薦管理辦法》。 證監會發現,樣本中的兩家公司均受益於可轉換債券形式的優惠融資。 在這方面,委員會提請注意敘述(116),其中它提供了證據表明第 40 會計事務所 條根據該決定,金融機構有義務向受刺激的經濟部門提供信貸支持。 關於獨特性,如序言(116)所述,金融機構按照第40條規定根據該決定,向受補貼的經濟部門提供信貸支持。 銀行承兌匯票的簽發日期通常與供應商約定的付款期限相對應。 同樣,第25章提到的是“光網絡”,而不是光纜等特定產品。 此外,委員會還試圖以基於具體保險合同的具體證據來支持實質性審計的開展。 在遠程檢查中,中國政府維持了其主張,即中國信保的保費在實踐中是市場化的、基於風險評估的原則。 因此,委員會得出結論認為,中國政府制定了一個規範框架,由中國政府任命或追究責任的合作國有銀行的經理和監管人員必須遵守該框架。 會計事務所 因此,只要合作的國有銀行向光纜行業提供信貸,中國政府就依靠這一規範框架對銀行的活動實施實質性控制。 委員會發現,抽樣出口生產商集團內的公司在調查期間被歸類為高科技公司,因此繳納了15%或12.5%的降低企業稅率。 2006年中國高新技術出口產品第16號根據國家科技部關於公佈目錄的通知,“列入2006年文本版出口目錄的產品,可享受國家高新技術產品出口優惠政策” 會計師事務所 ”。 中國高新技術出口目錄特別提到了光纖、光纖通信傳輸設備和光纜(108)。 可轉換公司債券是混合債務工具,具有債券的一些特徵(例如利息支付),同時提供在一定條件下將投資金額轉換為股票的可能性。 委員會發現,兩家抽樣公司的可轉換債券中只有極少部分被轉換為股票。 申請必須包含所有相關信息,據此可以證明變更不會影響公司繳納適用關稅的權利。 如果公司名稱的變更不影響使用適用於該公司的關稅的權利,委員會將在歐盟官方公報上發布有關名稱變更的法令。 委員會根據合作出口商對信息請求的答复確定進口價格。 此外,2019年第1105號文件關於放開商業用戶的電力生產和消費計劃。 旨在進一步開放電力市場的通知規定,“不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的商業電力用戶暫時不能參與市場化交易,其產品和工藝屬於停產或者停產的電力用戶”。 根據文件《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的限制類別,他們必須嚴格執行現行的差別電價政策。 使用城市、縣權鎮、縣城、工礦區土地的單位和個人一般繳納市土地使用稅。 某些類別的土地,如從海上掠奪的土地,國家機關、人民團體和軍事單位自用的土地,財政部管理的政府撥款機構使用的土地,宗教禮拜場所、公共場所等。 中國政府向母公司發放特別補貼,其中一家由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國資委”)直接監管,然後母公司將補貼重新分配給其子公司,其中包括一家出口生產商,以籌集資金研發項目也是如此。 對國家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高新技術企業提供的優惠不僅限於稅收優惠,還包括直接的財政支持。 從上述規定國家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優惠政策的文件中可以看出,國家的任務是“每年提供一定數額的建設貸款和投資……”通過發行一定數量的長期債券向社會融資”(40)。 該文件給出了更準確的定義,指出“中國政府對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的支持,主要是為國家級開發區提供啟動資金,以及與開發區內的企業共同實施某些國家規劃的項目。 會計師事務所 在中國大多數開發區,地方政府機構主要通過租賃土地、低價提供等方式支持開發區”。 歐盟大型網絡運營商與負責大型網絡項目的公法組織之間的合作水平較低,也表明影響光纖電纜的可能措施不會對這些項目的成本和進度產生重大影響。 多方認為,如果採取這些措施,歐盟消費者和公共預算將受到影響,因為光纖電纜的價格(以及網絡項目的總體成本)將會增加。 快速寬帶網絡需要光纖電纜,因此光纖電纜對於整個歐盟的歐盟公民、企業和公共機構來說非常重要,他們在家工作、在家學習、經營業務或提供服務,他們依賴這些網絡。 在向有關各方進行最終通報後,中國政府和中天科技集團聲稱,涉案貸款並非獨一無二。 樣本中某一群體所受到的優惠待遇出現在投資於利率不反映市場標準的公司債券的決定中。 中國政府還聲稱,委員會沒有對轉嫁或回扣進行全面分析,以核實上游或下游行業是否將其收到的所謂補貼轉嫁給光纜行業。 台北 委員會認為,在《基本條例》第4條第(2)款(a)項的含義內,通過可轉換債券進行優惠融資具有獨特性。 未經中國證監會批准,可轉換公司債券不得發行,中國證監會核實其已滿足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的所有監管條件。 還應該指出的是,CRCP 的數據是由提供各類貸款的金融機構提供的,因此這些金融機構將銀行承兌匯票確認為其負債。 此外,調查期間收到的銀行承兌匯票協議規定,如果買方在銀行承兌匯票到期時未全額支付款項,銀行將把未支付的款項視為對銀行的逾期債務。 在“投資評級”的情況下,根據信用評級機構的判斷,該公司履行其發行的債券的付款義務的可能性足夠高,足以讓銀行購買該債券(推薦投資債券) )。 正如第一節所解釋的,中國金融機構發放的貸款反映了政府的重大干預,並不反映正常運作的市場中收取的利率。 委員會發現樣本中的兩組公司都使用短期和長期貸款為其活動提供資金。 這些貸款主要用於日常運營、營運資金需求和特殊項目、投資或替代其他貸款。 根據中國政府提供的信息,調查期間共有14家信用評級機構活躍於中國債券市場,其中國內信用評級機構12家。 根據對上市監管文件的審查,委員會認為,基於以下原因,中國金融機構在一般法律環境下運營,有義務根據中國政府的產業政策目標做出財務決策。 為了進行相關分析,委員會首先檢查了填寫個人調查問卷的國有銀行的數據。 因此,第 40 台北 條《決定》與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一併解釋,對某些刺激經濟領域的具體項目規定了特殊待遇。 對此,委員會指出,“十三五”規劃不僅包含旨在鼓勵的一般性表述,而且使用了指向其強制性性質的語言。 因此,中國信用評級機構強烈傾向於評級等級的最高級別。 他們的評級範圍極其廣泛,並且傾向於將違約風險顯著不同的債券歸為一個廣泛的評級類別。 然而,許多發行人的評級較低 – A 和 BBB – S 為了確定調查期間的經濟優勢,委員會考慮了調查期間收到的補貼以及調查期之前收到的折舊期限延長至調查期間的補貼。 在不減值補貼的情況下,將調查期間收到的金額視為經濟優勢。 對於與項目和資產相關的補貼,調查期內補貼總額中價值減少的部分視為經濟優勢。 首先,委員會認為,對於中國政府作為主要或多數股東的任何實體,中國政府都可以獲取國有企業要求的信息。 記帳士 此外,中國政府有權與金融機構打交道,即使它們不是國有的,因為它們都屬於中國銀行業監管機構的管轄範圍。 在發出要求填補空白的信函後,中國政府表示,提供貸款的金融機構填寫的調查問卷與調查無關,因為與投訴和調查問卷中所述相反,沒有任何一家提供貸款的金融機構填寫了調查問卷。 正如敘述(146)、(160)和(168)中所解釋的,委員會認為,中國政府作為委員會要求其提供信息的實體的股東或負責機構,擁有獲取所要求信息的必要權力。 根據該條例第3條第(2)款,必須被視為以提供貨物的形式提供援助,受益公司通過這種援助獲得經濟優勢。 在相關方最終披露信息後,中國政府對委員會的結論提出質疑,即購買了大部分可轉換債券的金融機構充當了公共機構。 中國政府聲稱,購買公司債券和可轉換公司債券是所有主要司法管轄區(包括歐盟和美國)的既定商業慣例。 根據中國政府的說法,金融機構在購買債券和提供貸款時所履行的職能完全不同,因此委員會應單獨審查金融機構在購買債券時是否可以被視為公共機構,並逐案評估。 中國政府還指出,委員會沒有審查公司債券和可轉換債券是否有中資銀行和金融機構以外的買家以及是否有私營部門買家。 會計服務 中國政府進一步提出,中國公司債券和可轉換債券金融監管制度的目的是確保制度安全,保護投資者權益,並認為這種制度的存在本身並不構成證據。 因此,考慮到陳述(404)和(405),委員會認為,根據確鑿證據,樣本公司發行的可轉換債券的投資者中有很大一部分是依法有義務提供信貸支持的金融機構。 在相關方最終披露後,中國政府聲稱,委員會關於認定除進出口銀行外的所有國有金融機構均符合公共機構資格的論據不足。 中國政府認為,歐盟委員會依賴於以往的反補貼案例以及其對合作國有企業的結論,未能對每個非合作金融機構進行個案分析,特別關注每個案例的具體情況。 對此,儘管證監會同意各國債券市場均受到監管,且企業發行債券須滿足的標準大多屬於財務性質,但不同意中國政府關於發行可轉債是為了滿足金融性質的要求。 首先,委員會重申其立場,即光纖電纜行業應被視為受刺激的經濟行業。 其次,證監會認為,《中國證券法》(2014年文本)和《上市公司證券發行管理辦法》(特別適用於可轉換債券)文本規定,可轉換公司債券的發行必須在按照國家的產業政策,他說得很清楚。 最後,委員會在陳述中發現(414),無論發行人的風險狀況如何,金融機構都接受以極低的回報率投資可轉換債券,為抽樣的出口生產商提供了優勢。 事實上,購買如此低名義利率的可轉換公司債券的財務優勢“特別”受到中國政府為鼓勵行業(例如光纖電纜行業)建立的監管框架的限制。 如說明(218)所述,向樣本企業提供貸款的其他國有金融機構均未對個人調查問卷作出答复。 中國政府提供了一些銀行股權結構的部分信息,但沒有提供其管理結構、風險評估等信息,也沒有提供針對光纜行業的具體貸款示例。 基於所有這些,委員會得出的結論是,中國政府制定了向鼓勵類經濟部門提供貸款的規範框架,中國政府任命的銀行經理和監管人員以及可能承擔責任的銀行管理者和監管人員有義務遵守該框架。 對於樣本中的出口製造商來說,這一規範框架沒有給銀行管理者和監管者留下遵循該框架的迴旋餘地,從而使銀行管理層處於依賴地位。 因此,在合作國有銀行向光纜行業提供信貸的所有情況下,中國政府依靠監管框架對銀行的活動進行有意義的控制。 如序言(232)至(238)所示,一些專門針對該行業企業的法律文件指示金融機構向光纜行業提供優惠貸款。